起重機類型 | 卷揚機 | 操作形式 | 液壓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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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構形式 | 一體機 | 跨度 | 16 米 |
懸臂長度 | 5.5 m | 有效起升高度 | 24 m |
額定起重量 | 6 T | 適用范圍 | 貨船吊裝 |
最大車行速度 | 20 r/min | 額定起重力矩 | 6000kg |
最大回轉速度 | 4 |
船吊起升機構的安全操作技術要求:
1、吊鉤左右前后找正每次吊運物件時,要把吊鉤對準被吊物件的重心,或正確估計被吊物件的重量和重心,然后將吊鉤調至適當的位置進行起吊。要根據鉤頭吊掛重物后鋼絲繩的左、右偏斜情況而向左、右移動大車,使鉤頭對準物件的重心,這是吊鉤左右找正的方法。吊鉤的前后找正,要靠移動小車來實現,因為鋼絲繩在司機的前方,鋼絲繩的偏斜情況不太容易看出,待啟吊重物后緩慢升起,再根據吊物前后側繩扣的松緊不同,前后方向移動小車,使前后兩側繩扣松緊一致,達到了吊鉤前后找正的目的。
2、平穩起吊。鋼絲繩拉直后,應先檢查吊物、吊具和周圍環境確實無誤,再進行起吊。起吊過程應先用低速把物件吊起,當被吊物件脫離周圍的障礙物后,再把手柄逐檔推到**快檔,使物件以**快的速度提升。嚴禁快速推檔、突然起動,以避免吊物碰撞
周圍人員和設備,以及拉斷鋼絲繩,造成人身或設備事故。
3、被吊物起升后,高出地面**高障礙物0.5m為宜,然后開動小車移到吊運通道,再沿通道吊運直達卸貨點。吊運中不得從地面人員和設備上空經過,防止發生意外事故。若吊運中必經需要通過地面人員所站位置的上空時,要發出信號,待地面人員躲開后方可通過。
4、當物件吊運到應停放的位置時,應對正預定停點后下降,下降時要根據吊物距離落點的高度來選擇合適的下降速度。在吊物降到接近地面時,要開動起升機構慢慢降落至地面,不要過快、過猛。吊物放置地面后,不要馬上落繩脫實吊鉤放穩且經地面指揮人員發出落繩脫鉤信號后,方可落繩脫鉤。